阿囡自細啲溝通能力同埋reasoning都唔錯。當呢兩種能力結合,最適合就係用黎駁嘴了。每次阿囡駁嘴,我都覺得好似同佢參加緊辯論比賽,唯一分別係無論討論啲乜野,佢都係做反方。
我以為阿囡咁鐘意駁嘴,應該會參加學校既debate club,不過阿囡卻無乜興趣。呢個星期阿囡有一堂辯論堂,令阿囡有一個真正參與辯論既機會。
老師將同學分成兩人一組,然後隨機將各組別分配為正、反兩方。每個組別既辯論題目都唔同,而且題目相當認真,冇「中學生應否談戀愛」咁輕鬆。例如阿囡果組抽到既題目係:Be it resolved that Bill C-10 , the amendments to the Broadcasting Act, are constitutional (修改廣播條例的C-10法案是否合乎憲法)。
俾大家少少background:C-10係加拿大議會既一個法案,內容係修改現有廣播條例,令呢度既廣管局 (CRTC) 有更大權力規管網上平台 (e.g. Youtube, Netflix) 既節目。
你可以想像大部分學生係一面倒地反對呢個議案。
不過今次終於輪到阿囡做正方。
阿囡一開頭有啲唔知點埋手,特別係因為佢一諗就好自然諗咗自己本身偏向反方既想法,好難諗啲正方既point。
我覺得呢份功課最有意思既地方正正係訓練小朋友多角度思考。因為要為一個議題辯論,無論你本身係支持定反對,你都要考慮議題既多方面先可以有效地辯論。
我嘗試同阿囡由個法案既緣由開始,講下當初提出呢個法案既人個理由係乜野,然後又俾咗啲關於唔同網上平台既新聞俾佢參考。阿囡一路聽,一路開個Google doc出黎打啲points。
我:「你可以從如果唔規管既後果呢個角度去思考。你幻想電視台每晚7:00播啲斬甩人個頭既卡通片俾小朋友睇,係咪好大鑊?」
囡:(疑惑樣)「晤……..你啲例子…都好奇怪下。」
我:「舉個例啫。你自己再諗個好啲例子囉。」
第二日阿囡放學返黎,我問佢個辯論既過程同結果係點。
我:「今日辯論如何呀?」
囡:「我今日竟然贏咗!我自己都有啲意外。」
我:「咁你覺得點解你會贏?」
囡:「因為我知道反方會問我乜野,我一早諗咗點答。」
阿囡既回答,令我明白到每次佢駁到我嘴既原因:因為佢一早就知道我會講啲咩。我太predictable。
我亦同時明白點解口齒伶俐如佢,每次都無法拗得贏佢阿媽。
因為……你永遠都估你阿媽唔到……